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
1.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综合补贴分3年或5年等额发放的,每年需申请一次。
2. 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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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为备齐资料→自主选择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东莞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或主办单位,具体办理指南请见正文。
东莞市人社局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青年、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
东莞创业孵化服务补贴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详见正文内容。补贴对象应于孵化期满后半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补贴对象应于孵化期满后半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或主办单位,按每户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创业孵化服务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或主办单位可申请东莞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具体条件请见正文。
东莞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或主办单位可申请创业孵化服务补贴,每户每年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7月1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关于《东莞市在职人才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公告”显示,东莞将进一步放宽人才入户。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补贴进度可在“就莞用”小程序---“东莞人社业务查询”---“就业创业补贴进度查询”中进行查询。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导语】: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
1.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综合补贴分3年或5年等额发放的,每年需申请一次。
2. 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