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25日10时至2026年2月2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川ABU7679埃安牌小型轿车,拍卖不含车牌。据机动车登记证书显示:厂牌型号为埃安牌AHC7001BEVA1P,车架号为HACAAAA11R1009592,车身颜色为灰色,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燃料种类为电,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检验有效期至:未知,保险到期日(交强险):未知,表征里程:59911(仅参考),注册日期:2024年10月17日,更多车辆信息请查看附件《机动车询价报告书》。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停放地在赵家渡水生态公园旁停车场。查勘时在停车场管理员处了解到该标的物欠缴停车费等费用,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合川区赵家渡水生态公园旁停车场了解,管理人员:唐老师。最终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该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叉车费、拖车费、违章罚款、滞纳金等)及违章扣分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拖车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税费负担情况: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四)据《机动车询价报告书》显示:该车属国产新能源车型,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车身:外观脏污积尘,前杠、后杠擦挂划痕,右前门凹痕,尾箱盖钣金修复,车身漆面磕碰划痕。驾驶舱:内饰使用磨损,后排座椅、后备箱局部发霉痕迹。启动:有车钥匙,外接电源启动,启动自检仪表胎压低提示。底盘:未举升检测,动力电池外壳护板局部擦挂痕迹,无法对车架号、驱动电机型号和行驶里程进行完整的判别、查验与核对;无法对车辆各大总成、软件控制(三电)系统及零部件进行质量鉴定;因受条件限制,在目测不到情况下无法对其内部是否存在缺陷或零部件缺失做出准确的判别。披露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电池及驱动电机未与公安机关登记的信息比对不保证其真实性。行驶里程以仪表显示为准不对其真实性负责。车辆如有改装等与车管所登记不符,可能会因此在转移登记过程中增加变更手续和产生费用。本次拍卖仅对车辆价值进行客观反映,体现的车辆技术状况仅为勘验当时的车辆现状描述(实际车况包含但不限于上述缺陷描述)勘验后若因其他原因导致车辆技术状况发生变化或因历史车况问题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承担;车辆技术状况可能还存在未能识别部分,已知和未知瑕疵均由买受人承担,特提请各竞买人注意,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实、了解,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五)标的物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正常使用等),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实际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处理。
(七)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照车辆现状进行交付,车辆能否正常使用,本院不作保证,请各竞买人实地查看并承担相应责任。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现状为准,未标明的质量问题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40000元,起拍价:28000元,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本次拍卖标的物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安排,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本标的物竞得者的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开户单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合川分行;账号:178614532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